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3 題
運用比較法選擇實例的條件,下列何者最不適宜?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運用比較法選擇實例的條件,下列何者最不適宜?
考比較實例蒐集原則(第 12 條)。條文只要求價格形成日期與價格日期接近,沒有一個月以內的限制,答 D;B、C 用「必須」也比條文窄,但官方只取完全沒有條文依據的 D。
修法提醒:民國 102 年 12 月 20 日修正前:第 12 條第 3 款為「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或使用分區管制相同或相近者」;現行:「使用分區管制」改為「使用管制」,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不是答案
必須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相符
三、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或使用分區管制相同或相近者。──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5 年 6 月 12 日修正版)
事實對應: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相符=使用性質相同或相近。
(B)不是答案
必須為正常價格
一、實例之價格屬正常價格、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同者。──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5 年 6 月 12 日修正版)
條文是正常價格、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同者,選項寫必須為正常價格。
(C)不是答案
必須與勘估標的地點相近
二、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者。──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2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5 年 6 月 12 日修正版)
條文是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者,選項寫必須與勘估標的地點相近。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7題一律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