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4 題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③參照舊地籍圖④鄰地界址⑤地方習慣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③參照舊地籍圖④鄰地界址⑤地方習慣
考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順序。先由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逾期不到才依鄰地界址、現使用人指界、舊地籍圖、地方習慣施測,答案 B。
(①)正確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二、現使用人之指界。──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事實對應:①現使用人之指界=逕行施測順序第二款。
(②)正確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事實對應: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土地所有權人應到場指界。
(③)正確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三、參照舊地籍圖。──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事實對應:③參照舊地籍圖=逕行施測順序第三款。
(④)正確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一、鄰地界址。──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事實對應:④鄰地界址=逕行施測順序第一款。
(⑤)正確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四、地方習慣。── 土地法 第 46 條之 2 條
事實對應:⑤地方習慣=逕行施測順序第四款。
(A)不是答案
②①④③⑤
正確順序為②④①③⑤;本選項把現使用人指界①排在鄰地界址④之前,錯誤。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組合題,各項依據見上方逐項說明
(B)是答案
②④①③⑤
所有權人指界②在先,其後依第1至4款為④①③⑤。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組合題,各項依據見上方逐項說明
(C)不是答案
①②③④⑤
正確順序為②④①③⑤;本選項以現使用人指界①為首,錯誤。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組合題,各項依據見上方逐項說明
(D)不是答案
④①②③⑤
正確順序為②④①③⑤;本選項以鄰地界址④為首,所有權人指界②反而排第三,錯誤。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組合題,各項依據見上方逐項說明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