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王國考考古題・逐題詳解練習重點閃卡

101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18 題

為九二一震災地區住宅重建,經縣(市)政府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4條之1規定公告位於車籠埔斷層線二側各多少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甲種、乙種或丙種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經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除有特定情形者外,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其他自有土地變更編定,並將原有甲種、乙種或丙種建築用地,一併申請變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