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土地徵收條例第59條規定,關於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依法變更原使用目的,而由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之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徵收土地變更使用後標售。應公告一個月,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優先購買權,原他項權利人沒有恢復權利的規定,答案 B。
(A)正確
應公告一個月
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依法變更原使用目的,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時,應公告一個月,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被徵收之原他項權利人得申請恢復其權利
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依法變更原使用目的,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時,應公告一個月,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9 條
條文是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優先購買權,選項寫原他項權利人得申請恢復其權利。
(C)正確
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
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依法變更原使用目的,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時,應公告一個月,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 土地徵收條例 第 5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