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有一幅臺灣著名畫家之名畫,市值新臺幣500萬元,借給乙在畫展中展覽,並未委託乙出售。丙觀賞該名畫,愛不釋手,不知該畫是乙向甲借的,於是向乙表示願出新臺幣700萬元請乙割愛,乙就以新臺幣700萬元將該畫賣給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交付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無權處分與不法管理。丙善意受讓取得名畫,甲不得請求返還;乙明知是他人之物而為自己利益出賣,甲得主張享有管理所得利益 700 萬元,B 正確。
(A)錯誤
甲得請求丙返還該畫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948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民法 第 801 條
條文是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選項寫甲得請求丙返還該畫。
(B)正確
甲得請求乙新臺幣700萬元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民法 第 177 條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民法 第 177 條
事實對應:乙明知畫屬甲仍為己出賣=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售得700萬元=因管理所得之利益。
(C)錯誤
甲最多只能請求乙新臺幣500萬元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民法 第 177 條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民法 第 177 條
條文是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選項寫甲最多只能請求乙500萬元。
(D)錯誤
甲最多只能請求乙新臺幣600萬元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民法 第 177 條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民法 第 177 條
條文是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選項寫甲最多只能請求乙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