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向乙購買房屋,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後,乙將房屋交付於甲,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突然發生地震致使房屋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買賣危險負擔。危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負擔,不以移轉登記為準,房屋交付後因地震全毀,甲仍須支付全部價金,A 正確。
(A)正確
甲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仍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373 條
事實對應:房屋已交付甲、尚未登記即因地震全毀=自交付時起,危險由買受人承受負擔。
(B)錯誤
甲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故毋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373 條
條文是自交付時起危險由買受人承受負擔,選項寫甲因未取得所有權毋需交付價金。
(C)錯誤
甲已受領房屋之交付,故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之一半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373 條
條文是自交付時起危險由買受人承受負擔,選項寫甲只需交付價金之一半。
(D)錯誤
甲已受領房屋之交付,僅需給付相當於使用房屋之租金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373 條
條文是自交付時起危險由買受人承受負擔,選項寫甲僅需給付相當於租金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