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所有的A地因通行之需在乙的B地上設定不動產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不動產役權的從屬性與不可分性。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B 錯誤,是答案。
(A)正確
甲得將A地設定抵押權與丙銀行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民法 第 765 條
事實對應:甲=A地所有人;以A地設定抵押權=處分其所有物。
(B)錯誤
甲得將B地上的不動產役權單獨讓與給丁
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 民法 第 853 條
條文是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選項寫甲得將不動產役權單獨讓與給丁。
(C)正確
嗣後A地分割並讓與,為戊、己所有,戊、己皆享有B地上的不動產役權
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其不動產役權為各部分之利益仍為存續。── 民法 第 856 條
事實對應:A地分割讓與戊、己=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
(D)正確
嗣後B地分割並讓與,為庚、辛所有,甲的不動產役權仍存在庚、辛受讓的B地上
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不動產役權就其各部分仍為存續。── 民法 第 857 條
事實對應:B地分割讓與庚、辛=供役不動產經分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