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一定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下列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考非都市土地開發應辦分區變更的規模。開發遊憩設施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答案 B。
修法提醒: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於民國105年11月修正,社區、遊憩設施、學校、高爾夫球場的面積門檻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錯誤
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四、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11 條
條文是學校十公頃以上,選項寫五公頃以上。
(B)正確
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三、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1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五、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11 條
條文是高爾夫球場十公頃以上,選項寫五公頃以上。
(D)錯誤
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一百戶或土地面積在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
一、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五十戶或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11 條
條文是五十戶或一公頃以上,選項寫一百戶或五公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