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0 題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之公共基金,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之公共基金,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考公共基金(第18、19條)。區分所有權人對公共基金之權利隨區分所有權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A 正確。
修法提醒: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8 條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修正公布,第 3 項增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得交付信託,公共基金運用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正確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其運用應依管理委員會會議之決議為之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版)
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修正版)
條文是運用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選項寫依管理委員會會議之決議。
(C)錯誤
起造人應按建築物銷售總金額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按工程造價提列,選項寫按銷售總金額。
(D)錯誤
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建造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庫代收公共基金之證明
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提列之公共基金,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庫代收之證明;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依第五十七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由公庫代為撥付。──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使用執照申請時,選項寫建造執照申請時。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