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0 題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地區內,對於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有關稅捐之減免,下列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地區內,對於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有關稅捐之減免,下列何者正確?
考都市更新的稅捐減免。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答案 A。
修法提醒:考試當時規定於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4款「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民國108年1月30日全文修正後移列第67條第1項第5款,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正確
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三十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條文是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選項寫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三十。
(C)錯誤
免徵土地增值稅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五、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條文是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選項寫免徵土地增值稅。
(D)錯誤
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都市更新條例 第 46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版)
條文是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選項寫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