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不動產經紀人依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何期限內申請?
考經紀人證書換發期限(施行細則第17條)。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答案 A。
(A)是答案
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條文是屆滿前六個月內,選項寫屆滿前三個月內。
(C)不是答案
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條文是屆滿前六個月內,選項寫屆滿後六個月內。
(D)不是答案
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後三個月內
經紀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換發證書時,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原核發機關申請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7 條
條文是屆滿前六個月內,選項寫屆滿後三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