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非屬知名公眾人物之廣告薦證者,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時,於受廣告主報酬最高幾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考廣告薦證者責任(第21條第5項但書)。十倍上限須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題幹只排除知名公眾人物,補足其餘條件後答案為 B。
官方答案疑義: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5項但書的十倍上限,以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為要件;題幹只寫「非屬知名公眾人物」,若薦證者是專業人士或機構,不適用十倍上限。官方以 B 為答案。
(A)不是答案
5倍
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條文是報酬十倍,選項寫5倍。
(B)是答案
10倍
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事實對應:10倍=受廣告主報酬十倍。
(C)不是答案
15倍
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條文是報酬十倍,選項寫15倍。
(D)不是答案
20倍
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條文是報酬十倍,選項寫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