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 題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違法行為之行政處罰,下列何種行為之法定最低罰鍰金額為最嚴重?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關於不動產經紀業違法行為之行政處罰,下列何種行為之法定最低罰鍰金額為最嚴重?
考罰則額度比較。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第32條),法定最低額最高,答案 D。
修法提醒: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9 條於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布(110 年 7 月 1 日施行),主要調整實價登錄罰則與款次;本題涉及的第 11 條、第 12 條罰鍰額度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不是答案
經紀業未將經紀人到職與異動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
經紀業應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2 條
一、違反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違反第12條,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最低額3萬元。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要比較各罰則的最低額,需組合多條
(B)不是答案
於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未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 條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者,應予申誡。──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31 條
第29條與第31條列舉的處罰事由都沒有第24條,違反此義務沒有罰鍰規定。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要比較各罰則的最低額,需組合多條
(C)不是答案
經紀業未於營業處所設置符合法定最低人數之經紀人
經紀業設立之營業處所至少應置經紀人一人。──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1 條
三、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9 條(考試當時條文,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版)
違反第1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最低額6萬元。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要比較各罰則的最低額,需組合多條
(D)是答案
非經紀業(無經營執照)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32 條
非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最低額10萬元,四者最高。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要比較各罰則的最低額,需組合多條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