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區分所有權人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不自行完成者,經管理委員會聲請法院拍賣之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考強制出讓拍賣所得的受償順序(第22條第3項)。於積欠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答案 B。
(A)不是答案
優先於普通抵押權
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2 條
條文是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選項寫優先於普通抵押權。
(B)是答案
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不是答案
與普通抵押權同
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2 條
條文是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選項寫與普通抵押權同。
(D)不是答案
與一般債權同
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2 條
條文是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選項寫與一般債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