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有A屋,共95坪,登記為A屋所有人。乙詢問甲A屋坪數,甲告知A屋計有100坪。甲與乙締結100坪之A屋買賣契約。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買賣的瑕疵擔保與詐欺。乙尚未取得 A 屋所有權,甲不可能侵害乙的所有權,A 錯誤。
(A)錯誤
甲侵害乙之A屋所有權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 第 758 條
事實對應:A屋仍登記在甲名下、甲乙僅締結買賣契約=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B)正確
乙得解除契約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 第 354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民法 第 359 條
甲告知 100 坪並以 100 坪訂約,實際只有 95 坪,屬欠缺出賣人保證的品質(面積),乙得依第 359 條解除契約(解除顯失公平時僅得減價)。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坪數不足是否構成瑕疵須依事實定性
(C)正確
乙得請求減少價金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民法 第 359 條
坪數短少構成瑕疵,乙得依第 359 條請求減少價金。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同上
(D)正確
乙得以甲詐欺為由,撤銷締結該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 第 92 條
甲身為登記所有人,明知 A 屋僅 95 坪卻告知 100 坪,使乙陷於錯誤而訂約,乙得依第 92 條撤銷意思表示。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是否構成詐欺須依事實判斷甲是否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