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第 25 題
依民法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有文字與號碼不符合之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民法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有文字與號碼不符合之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數量表示不符。數次表示不符又不能決定原意時,民法規定以最低額為準,實務是以文字最低額為準,不是數字最低額,D 錯誤。
(A)正確
若能探求出當事人原意,應以原意為準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民法 第 98 條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民法 第 4 條
事實對應:能探求出當事人原意=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
(B)正確
若不能探求出當事人原意,而契約文書上對於同一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有不相符合之情形,應以文字為準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民法 第 4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