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區段徵收之土地,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原地價應如何認定?
考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的原地價。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答案 C。
(A)不是答案
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但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準用前條第四項之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2 條之 1 條
條文是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選項寫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B)不是答案
以原土地所有權人權利取得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但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準用前條第四項之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2 條之 1 條
條文是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選項寫權利取得之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C)是答案
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
但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準用前條第四項之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2 條之 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不是答案
以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得之補償地價總額
但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準用前條第四項之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2 條之 1 條
條文是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選項寫領得之補償地價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