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下列有關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之擬定及核定程序規定,何者錯誤?
考主要計畫擬定程序。公開展覽三十天及說明會是在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辦理,D 寫審議後,答案 D。
修法提醒:都市計畫法第18條至第21條於民國109年、110年修正,主要計畫審議前公開展覽三十天、縣政府所在地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核定後三十日內發布實施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正確
主要計畫擬定後,應先送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主要計畫擬定後,應先送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都市計畫法 第 18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正確
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三、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都市計畫法 第 20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主要計畫經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應公開展覽30天及舉行說明會
主要計畫擬定後,送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公開展覽三十天及舉行說明會── 都市計畫法 第 19 條
條文是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公開展覽,選項寫審議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