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3 題
下列何者為撤銷徵收之原因?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下列何者為撤銷徵收之原因?
考撤銷徵收與廢止徵收的區別。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等方式開發,屬撤銷徵收;其餘三項是廢止徵收事由,答案 B。
(A)不是答案
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因工程變更設計者應廢止徵收,選項寫撤銷徵收。
(B)是答案
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不是答案
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應廢止徵收,選項寫撤銷徵收。
(D)不是答案
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三、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
條文是應廢止徵收,選項寫撤銷徵收。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題一律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