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13 題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有關違建部分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有關違建部分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考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第 103 條):違建部分不予評估;委託人要求時,應就合法與違建部分分別標示價格,答 A。
(A)正確
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03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委託人要求評估違建部分之價值時,只需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標示合併之總價格即可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03 條
條文是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選項寫標示合併之總價格。
(C)錯誤
委託人如果要求評估違建部分之價值時,應拒絕之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03 條
條文是委託人要求並分別標示者不在此限,選項寫應拒絕之。
(D)錯誤
不論委託人有無要求,皆應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標示合併之總價格
附有違章建築之房地估價,其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但委託人要求評估其價值,並就合法建物及違建部分於估價報告書中分別標示各該部分之價格者,不在此限。──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03 條
條文是違建部分不予以評估,選項寫不論有無要求皆標示合併總價格。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