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20 題
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官方答案:D下一題
詳解
題目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考比較法程序(第 21 條)。情況調整及價格日期調整是對「比較標的」價格進行,答 D。
(A)錯誤
百分率法與差額法均為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的一般因素、區域因素與個別因素逐項比較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五、百分率法: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異百分率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六、差額法:指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額進行價格調整之方法。──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條文是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逐項比較,選項多一般因素。
(B)錯誤
採比較法估價時,應先進行「情況調整」,再進行「價格日期調整」、「個別因素修正」,最後是「區域因素修正」
三、對比較標的價格進行情況調整及價格日期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1 條
四、比較、分析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間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之差異,並求取其調整率或調整額。──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1 條
前項第五款所稱之試算價格,指以比較標的價格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所獲得之價格。──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1 條
條文是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選項寫個別因素修正在前、區域因素修正最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第11題一律給分,第18題一律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