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第 25 題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得劃定幾種使用區?編定幾種使用地?
官方答案:D
詳解
題目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得劃定幾種使用區?編定幾種使用地?
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種類。使用分區 11 種、使用地 19 種,答案 D。
(A)不是答案
十種使用區;十八種使用地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條文列第一至十一款使用區、第一至十九款使用地,選項寫十種使用區、十八種使用地。
(B)不是答案
十種使用區;十九種使用地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條文列第一至十一款使用區,選項寫十種使用區。
(C)不是答案
十一種使用區;十八種使用地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條文列第一至十九款使用地,選項寫十八種使用地。
(D)是答案
十一種使用區;十九種使用地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事實對應:十一種使用區=第11條第一至十一款;十九種使用地=第13條第一至十九款。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