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向上大樓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將公共基金存放銀行專戶。住戶希望閒置的公共基金能獲取較銀行存款更高的投資報酬,擬交付信託。試問: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如何處理?
考公共基金交付信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答案 B。
(A)不是答案
經管理委員會決議後,由負責財務管理之管理委員交付信託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由管理委員會交付,選項寫經管委會決議由財務委員交付。
(B)是答案
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由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不是答案
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直接交付信託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由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選項寫由主任委員直接交付。
(D)不是答案
由負責財務管理之管理委員直接交付信託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由管理委員會交付信託,選項寫由財務委員直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