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有關成本法建築工期係指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那個時間點為止無間斷所需之時間?
考建築工期定義(第 60 條第 3 項):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為止,答 D。
(A)不是答案
變更建照執照
前項建築工期指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為止無間斷所需之時間。──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60 條
條文是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選項寫變更建照執照。
(B)不是答案
擬定權利變換計畫
前項建築工期指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為止無間斷所需之時間。──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60 條
條文是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選項寫擬定權利變換計畫。
(C)不是答案
銷售完竣
前項建築工期指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為止無間斷所需之時間。──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60 條
條文是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選項寫銷售完竣。
(D)是答案
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
前項建築工期指自申請建造執照開始至建築完成達到可交屋使用為止無間斷所需之時間。──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60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