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關於公寓大廈之公共基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公共基金。區分所有權人對公共基金之權利,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第19條),答案 C。
(A)錯誤
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三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選項寫三年內。
(B)錯誤
區分所有權人依管理委員會議決議繳納
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8 條
條文是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選項寫依管理委員會議決議。
(C)正確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不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9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已逾一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21 條
條文是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且經定相當期間催告,選項寫已逾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