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多少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下列何者正確?
考未定期限地上權。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成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地上權,A 是答案。
(A)是答案
二十年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民法 第 833 條之 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十五年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民法 第 833 條之 1 條
條文是逾二十年,選項寫十五年。
(C)不是答案
十年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民法 第 833 條之 1 條
條文是逾二十年,選項寫十年。
(D)不是答案
五年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 民法 第 833 條之 1 條
條文是逾二十年,選項寫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