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經徵得使用地之中央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後,得核准為臨時使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何處?
考非都市土地臨時使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時,應函請地方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答案 B。
修法提醒:第6條於民國111、112、113、115年修正,臨時使用資料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的規定未變,修正內容不影響本題選項判斷。
(A)不是答案
土地登記謄本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6 條
條文是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選項寫土地登記謄本。
(B)是答案
土地參考資訊檔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不是答案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6 條
條文是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選項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D)不是答案
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書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時,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6 條
條文是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選項寫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