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3 題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官方答案:B下一題
詳解
題目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考住戶使用限制。住戶修繕時未經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主要構造(第16條第3項),答案 B。
(A)錯誤
在住戶互相協議同意之下,住戶在樓梯間即得放置雜物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不得於樓梯間堆置雜物,選項寫住戶協議同意即得放置。
(B)正確
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之核准,住戶為修繕時不得破壞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住戶對於退縮空地,不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
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退縮空地在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決議供營業使用,選項寫不得。
(D)錯誤
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住戶即可在公共走道加設鐵門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不得於共同走廊設置柵欄、門扇,選項寫依規約或決議即可加設鐵門。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