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第 25 題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廣告相關業者與廣告主之間對於不實廣告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何者錯誤?
官方答案:B
詳解
題目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廣告相關業者與廣告主之間對於不實廣告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何者錯誤?
考廣告薦證者責任。薦證者以明知或可得而知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為薦證為負責要件,報酬十倍限額是對非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的限制,B 錯誤,答案 B。
(A)正確
專業人士或機構之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錯誤
非屬知名公眾人物之廣告薦證者不知情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仍為薦證者,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條文是明知或可得而知仍為薦證者負責,選項寫不知情仍為薦證。
(C)正確
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正確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 第 2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