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現行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不動產登記前,即能取得不動產之所有權?
考非因法律行為取得不動產物權。繼承、徵收、強制執行於登記前已取得所有權;時效取得只能請求登記為所有人,B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不動產所有權因繼承而取得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 第 759 條
事實對應:不動產所有權因繼承而取得=因繼承。
(B)是答案
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 第 75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 第 769 條
條文是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選項是時效取得登記前即取得所有權。
(C)不是答案
不動產所有權因徵收而取得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 第 759 條
事實對應:不動產所有權因徵收而取得=因徵收。
(D)不是答案
不動產所有權因強制執行而取得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 第 759 條
事實對應:不動產所有權因強制執行而取得=因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