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不動產估價原則是估價之根基,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對「最有效使用」原則有所定義,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考最有效使用定義(第 2 條第 17 款):客觀上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不是「超凡」意識,D 錯誤。
(A)正確
得以獲致最高利益之使用
十七、最有效使用:指客觀上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在合法、實質可能、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所作得以獲致最高利益之使用。──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正確
基於合法、實質可能前提
十七、最有效使用:指客觀上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在合法、實質可能、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所作得以獲致最高利益之使用。──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正確
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者
十七、最有效使用:指客觀上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在合法、實質可能、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所作得以獲致最高利益之使用。──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錯誤
具有超凡意識及使用能力者
十七、最有效使用:指客觀上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在合法、實質可能、正當合理、財務可行前提下,所作得以獲致最高利益之使用。──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 條
條文是具有良好意識及通常之使用能力者,選項寫具有超凡意識及使用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