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供公用事業設施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徵收或購買;其餘由公用事業設施所屬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何種方式取得?
考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方式。除公用事業設施外,由政府以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取得,答案 A。
(A)是答案
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一、徵收。
二、區段徵收。
三、市地重劃。──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B)不是答案
協議價購、公私土地交換、都市更新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一、徵收。
二、區段徵收。
三、市地重劃。──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條文是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選項寫協議價購、公私土地交換、都市更新。
(C)不是答案
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一、徵收。
二、區段徵收。
三、市地重劃。──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條文是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選項寫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
(D)不是答案
徵收、協議價購、公私土地交換
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一、徵收。
二、區段徵收。
三、市地重劃。── 都市計畫法 第 48 條
條文是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選項寫徵收、協議價購、公私土地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