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其為特定情形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下列情形非屬前述之特定情形?
考不得約定專用的共用部分。第7條第5款是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C 寫專用部分,答案 C。
(C)是答案
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專用部分
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五、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條文是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選項寫專用部分。
(D)不是答案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7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