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於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但經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得讓與或轉售之情形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買受人據此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為何?
考預售屋換約限制。經公告並經核准得讓與或轉售者,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答案 C。
(A)不是答案
全國每一年以一戶(棟)為限
買受人依前項但書後段規定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其申請核准方式、應檢附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之 4 條
條文是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選項寫每一年以一戶(棟)為限。
(B)不是答案
全國每一年以二戶(棟)為限
買受人依前項但書後段規定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其申請核准方式、應檢附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之 4 條
條文是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選項寫每一年以二戶(棟)為限。
(C)是答案
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
買受人依前項但書後段規定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其申請核准方式、應檢附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之 4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不是答案
全國每二年以三戶(棟)為限
買受人依前項但書後段規定得讓與或轉售之戶(棟)數,全國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其申請核准方式、應檢附文件、審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之 4 條
條文是每二年以一戶(棟)為限,選項寫每二年以三戶(棟)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