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契稅條例規定,有關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下列何者正確?
考契稅申報起算日。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答案 B。
(A)錯誤
向政府機關標購公產,以政府機關核准產權移轉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契稅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選項寫核准產權移轉之日。
(B)正確
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以法院判決確定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 契稅條例 第 16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C)錯誤
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承買人拍定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契稅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選項寫承買人拍定之日。
(D)錯誤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交換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為申報起算日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為申報起算日。── 契稅條例 第 16 條
條文是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選項寫核發使用執照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