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概要》第 4 題
比較標的為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應先作適當之調整才能採用,此為何種調整?
官方答案:A下一題
詳解
題目比較標的為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應先作適當之調整才能採用,此為何種調整?
考比較法的情況調整。規則第 23 條第 12 款「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應先作適當調整,屬第 19 條第 1 款的情況調整,答 A。
(A)是答案
情況調整
比較標的有下列情況,應先作適當之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3 條
十二、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23 條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事實對應: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
(B)不是答案
價格日期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事實對應: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
(C)不是答案
區域因素調整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事實對應: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
(D)不是答案
個別因素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9 條
事實對應:與法定用途不符之交易=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
試題來源:考選部考畢試題(PDF)|標準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