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依土地法規定,所有權人欲以共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在不計共有人人數比例的情況下,至少應得到該共有土地應有部分多少比例之同意?
考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多數決。設定地上權時,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人數不予計算,答案 C。
(A)不是答案
超過四分之三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土地法 第 34 條之 1 條
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土地法 第 34 條之 1 條
條文是逾三分之二,選項寫超過四分之三。
(B)不是答案
超過二分之一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土地法 第 34 條之 1 條
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土地法 第 34 條之 1 條
條文是逾三分之二,選項寫超過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