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甲對乙表示,如不贈與家傳骨董,即告發其走私之事,乙被迫贈與之。該贈與契約之效力為:
考被脅迫的意思表示。若認甲構成不法脅迫,贈與在撤銷前有效且得撤銷;考選部公告答 A 或 C 均給分。
(A)是答案
有效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 第 92 條
被脅迫的意思表示在撤銷前仍屬有效;若認告發走私是合法權利行使、不構成不法脅迫,贈與也有效。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以告發犯罪相要脅是否構成不法脅迫,須依學說判斷手段與目的之關聯
(B)不是答案
無效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 第 92 條
條文是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選項寫無效。
(C)是答案
得撤銷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 第 92 條
甲以告發走私相要脅,目的在取得與告發無關的骨董,手段與目的結合具不法性,構成脅迫,乙得依第 92 條撤銷。
不能單用一條法條判斷:以告發犯罪相要脅是否構成不法脅迫,須依學說判斷手段與目的之關聯
(D)不是答案
效力未定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 第 92 條
條文是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選項寫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