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
題目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以其他特定便宜之用者,稱為:
考不動產役權定義。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等便宜之用,是不動產役權,C 是答案。
(A)不是答案
農育權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民法 第 851 條
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民法 第 850 條之 1 條
條文是稱不動產役權,選項寫農育權。
(B)不是答案
抵押權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民法 第 851 條
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民法 第 860 條
條文是稱不動產役權,選項寫抵押權。
(C)是答案
不動產役權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民法 第 851 條
選項與條文相同。
(D)不是答案
土地租賃權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民法 第 851 條
條文是稱不動產役權,選項寫土地租賃權。